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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连续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 保持全省最高档次

时间:2014-08-12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保障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经市政府批准,确定自今年7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这是我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八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并保持全省最高档次,调整后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包括医疗保险金在内的失业保险待遇13248元,包括失业人员全年可领取失业保险金10800元、免缴医疗保险费2448元两项。

 

    本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失业保险基本承受能力,由现行的每人83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今年7月份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将执行新标准予以补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重点用于帮扶“4050”人员、夫妻双方下岗、“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等失业特困群体。今年上半年,我市已为12806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063万元、医疗补助金261万元,实现了按时足额全员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