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31 10:39:10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赵兴超
近日,记者在泰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9月初,全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办理《房屋预(销)售许可证》的情况将在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进行公示,市民可通过房管部门网站查询房屋预售许可信息。
近期来,在城中村改造中,出现了部分开发商违规预售房和非法融资的苗头,给部分市民带来了购房风险。为杜绝这类风险给市民带来经济损失,泰山区将在9月初采取公示开发商取得《房屋预(销)售许可证》情况的方式,方便市民了解预售房许可信息。
泰山区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房屋预(销)售许可证》,市民购买商品房时可要求开发商出具《房屋预(销)售许可证》原件,且要确定欲购买的该套房屋楼号是否在许可证许可范围之内。还可登陆泰安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tazzfdc.gov.cn)进行查询,进一步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预销售资格。如果市民购买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为了将来能够顺利办理房产证,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款,协商不成的可到市房产监察大队备案进一步解决。
据悉,在泰山区城中村改造的商品房预售中,个别开发商以销售未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房屋来回笼资金,甚至用高息揽存等方式进行违规操作。部分居民贪图便宜房价而购买没有《房屋预(销)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其购买行为难受法律保护,日后办理房产证等手续时将面临众多困难。同时,居民贪图高额利息回报被开发商高息揽存,而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规定,超出银行利率过高的民间借贷,也将因超出法律规定而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