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9 11:26:46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连茂明 王媛
最近,青岛市消保委集中接到了市民的投诉咨询,反映有商品偷偷“瘦身”,包装容量或净含量变小,价格却不变。9月8日,市消保委紧急发出今年的第8号消费警示,称“隐性涨价”已经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市民在中秋采购时不光要在价格上“货比三家”,还要注意观察商品的容量、重量,以免“被涨价”。
“表面看上去盒子很大,可真正能吃到嘴里的月饼还真没多少。”近日,忙于购买礼盒月饼送人的王女士反映,有些月饼虽然从礼盒上看去没什么变化,但打开包装后发现,里面却有很大一部分空间是空着的。
市消保委近期接到类似的投诉和咨询比较集中。消保委工作人员通过市场调查发现,部分品牌商品减量不减价,“隐性涨价”已成为行业内的“潜规则”,令消费者很无奈。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咨询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月饼、饮料等商品属于企业自主定价,企业有权确定商品价格或更换新容量的包装,只要企业明码标价,“减量不减价”的行为并不违反价格法,也就不构成价格欺诈。
虽然不属于欺诈,但市消保委认为,“减量不减价”的实质就是涨价,涉嫌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遇价格欺诈拨12358 月饼等食品价格将重点监测
9月8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重点监测月饼 、粮油肉蛋菜奶等食品价格。以批发市场、超市商场 、零售网点等为重点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肃查处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哄抬价格的行为。
据了解,两节期间,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民航、铁路、公路、水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执行山东省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稳定交通运输价格;集中力量开展一次旅游服务价格专项整治,突出游客出行涉及的住宿、餐饮、停车、观光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使用误导性价格宣传用语、未明确标示价格促销限制条件等行为。要针对节日期间优惠促销活动集中的特点 ,继续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价格监管,重点整治装修建材、家具、家电等领域价格秩序,严肃查处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节日期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天候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