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5月16日)下午召开的提高山东省东营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2年1月1日起,提高东营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据介绍,城市低保标准东营、河口两区由以前的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60元,广饶、垦利、利津三县由以前的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以前的每人每年20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66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以前的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0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后,东营市的保障标准均列全省前列。
东营市非常重视民生事业的发展,并确定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东营市城市低保自1997年建立并实施以来,先后13次调整标准。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现在的全市平均442元,其中,两区每人每月460元、三县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低保自1997年建立并实施以来,先后10次调整标准。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现金、500斤粮食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2660元。目前,全市现有乡镇敬老幸福园33处,集中供养率达97%以上,去年全市31处乡镇敬老幸福园被评为“省一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今年,东营市委、市政府把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列为为民办的实事之一。下一步,东营市有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加大公开、公示力度,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坚持每年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资金进行审计,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供养资金专款专用和阳光操作,不断增强低保五保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