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德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据介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全部来自社会群众,该机构独立于医院和患者之外,属于第三方,它的成立有望有效避免医患矛盾的激化。
“过去发生医疗纠纷,部分患者及家属采用在医院挂条幅、堵门等过激的医闹行为,或者向卫生部门提起申诉。”德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侯胜利告诉记者,医闹行为不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容易激化矛盾,有些患者家属对卫生系统处理医院的行为抱有怀疑态度,担心有失公允,基于这些情况,德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应运而生。
据了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独立于医院和患者之外,是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众组织,专业调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与患者发生的损害赔偿等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一个具有中立性、专业性和公益性的调解组织。”德州市司法局局长马绍省介绍说。记者了解到,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全是从社会上征集而来,大多是从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系统退下来的从事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另外吸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提供法律和医学方面的咨询,所有调解都是免费公益的。
“调解委员会一方面能够有效地避免医患矛盾的激化,另一方面可以引导患者及家属更科学规范地合法维权。”从法院系统退休的调解员杨洪娟表示道,调解委员会同时与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合作,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为加入医疗责任险的医院分担一些因纠纷产生的风险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