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蓬莱市工商局结合部门实际,以保障公民合法权利,打造“阳光工商”机关为目标,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权限、范围、流程等方面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公开权限。将该项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着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采取分散学习、集中培训、随机考核等方式,面向科所负责人及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培训,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并对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新闻发布会举办、信息保密审查、政策法规审核、公开费用收取等环节涉及的办公室、法制科、财装科、纪检室等科室职责进行了重新定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是明确工作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行政许可的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扶贫、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以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等10类信息范围进行重新界定,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及
目录规范文本,主动向公众公开;对由社会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区分情况,下发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或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三是明确责任追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为保证该项工作始终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中运行,该局按照“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原则,重点对依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进行了流程再造,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6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回复过程中实施全程审核。一方面,由办公室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核对申请人有效证件,在填写政府信息公开台帐后,转交相关科所办理,由其负责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另一方面,科所形成的政府公开信息经办公室把关后,报送分管局长和局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办公室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和答复意见,统一盖章并送达申请人,由此产生的各类文书资料(包括邮件信封、存根等)均由办公室统一归档。今年以来,该局已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规范文本1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多条,依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群众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