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烟台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按照“三到位三确保”原则,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着力打造阳光政务。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分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形式、时限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程序和条件、办理时限作出了详尽的规定,需更新的内容、负责更新内容的相关责任部门及有关要求做出更清晰的规定。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督促、协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抓落实,纪检负责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公开内容到位,确保知情权落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将凡是依据工作职能掌握的不属于保密范畴的全部列入公开范畴,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消费警示、公告公示、工作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内容,力争将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和明确,为公众提供了有效指导。同时,分局加强内部事务的公开,包括
车辆管理、决策公开、人事公开、财务公开等,逐步实现由“局里公开什么,干部群众看什么”向“干部群众想看什么,局里就公开什么”转变,局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规范。
三是公开形式到位,确保监督机制落实。分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政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加强工商所窗口建设,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查阅信息,形成常态化信息公开。此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相关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新方法,形成动态化信息公开。(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