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宁津县小型木器加工企业工作的会计于女士高兴的表示:“我们的木器加工企业规模不大,但是每年的发票工本费支出就要好几百元,现在国家对小型微型企业实行免收发票工本费,这笔钱又可以省下了。”
据了解,我国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发票工本费。
为了确保此项便民利民税收新政策及时落到实处,宁津县国税局积极行动,及时对全体税务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熟悉业务操作流程,组织税务干部分组深入到全县小型微型企业当中,实地进行严格的调研测算,认真核实纳税人规模划型情况,进一步规范减免税申请程序,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审批、备案尽快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该局充分利用“宁津税苑”QQ群、税信通、飞信、税宣微博、税企邮箱、电话提醒、上门宣传等方式,让社会及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并在宁津县政务中心国税窗口进行公告,使该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根据据统计,截至到现在,该县共免征1850户小型微型企业的发票工本费82369.50元,预计全年将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9884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