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出台了《民警个人认证微博管理办法》,对民警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实名开微博进行了规范。据悉,这是全省首个政府机关对工作人员个人实名微博的管理规定。
该办法对济南公安民警实名微博进行了界定,今后凡在互联网上以公安民警工作身份开通的微博,并“实名认证”资料为济南市公安局各级公安机关民警的微博,不论民警个人认证微博的名称是不是民警个人真实姓名都将被纳入民警个人微博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该办法从认证管理、发布审核、考核奖惩等多个运维的方面进行了规定,对民警今后的网上发布微博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该规定还鼓励民警开微博、学微博、用微博,鼓励民警个人微博动起来,活跃起来。对于做大做强、运维成效显著的民警个人认证微博,济南公安将重点推介,对于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警个人认证微博,济南公安将进行评比和表彰。
该管理办法对民警个人微博的职能还专门进行了规定,各级公安民警应立足本职岗位,利用微博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为群众多办事、办实事,既可以发布警情提示、公安新闻,也可以解答群众的业务咨询、意见建议等等,打造“亲民、为民、爱民、利民”型的政务微博。同时民警个人微博要弘扬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正能量。此外,《民警个人认证微博管理办法》还建立了长效机制,以防民警个人微博建设“一阵风”.该办法规定,民警个人认证微博应加强维护,不得出现僵尸微博和蜗牛微博,同时严禁民警个人认证微博参与商业性、盈利性活动。严禁民警个人认证微博在网上爆粗口、与网友对骂,应保持宽宏的雅量和适度沉默。对于个别网友不理智的行为可以采取灵活措施进行应对。济南市各级公安机关政务微博和民警个人认证微博应注重团结,加强联动,同谋发展,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