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蓬莱市工商局依托工商职能,立足县域实际,强化服务意识,大力扶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13年被省局评为“全省工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一是推进“红盾护农”,维护农资市场经济秩序。一方面依托经济户口,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出售劣质化肥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督促农资经营业户自觉建立经营台帐,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另一方面建立农资品牌登记制度,集中整治“问题产品”。在农资销售旺季进行“拉网式”的检查,详细登记农资品牌,建立监管档案,加大抽检力度,确保农民用上品牌纯正、质量合格的农资产品。去年,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近300户,抽检农资产品400余个品种,查处侵害农民合法群益案件20余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二是推行“合同帮农”,促进“订单农业”发展。制发《关于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的意见》,明确全市“订单农业”发展的任务、目标、措施,建立了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总结的帮扶制度。一方面本着“发挥优势,资源共享,各取所需,共同发展”的原则,将推动大型企业进农村活动与推动“订单农业”发展相结合,积极牵线搭桥,引导农民与大型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租赁、成立专业种、养殖合作社等形式,组成利益共同体,签订农业订单,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道路;另一方面重点开展“守重”企业和“守重”农户的评选活动,对获得“守重”称号的企业和农民,在融资、商标保护等方面予以支持,引导企业、农户建立诚信体系。该局先后发展涉农“守重”企业4户,“守重”农户22户,并通过信用等级管理帮助葡萄酒加工企业、葡萄种植业户贷款7200多万元。三是实施“经纪活农”,谱写新农村建设新篇章。目前为止,该市已发展各类农村经纪人1019户,经纪业务金额达4.8亿元。一方面商标注册引导。重点支持帮助农村经纪人多领域注册农产品商标,运用品牌效应开拓市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新港街道“山北头”黄瓜成功注册商标后,带动周边农户200多户,直接增加农民收入60多万元。截至目前,该市共拥有农产品商标212件,其中水产品商标28件,葡萄及葡萄酒商标85件;中国驰名商标5件,山东省著名商标31件,其中农产品商标3件。另一方面融资支持。该局积极与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联合启动了“助业贷款”机制,为农村经纪人和农村生产经营者累计融资达7700万元,多次被蓬莱市委市政府授予“支持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