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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城市“三无”老人将获生活补贴

时间:2012-02-16 09:09:56  来源: 鲁中晨报  作者: 鲁中晨报

    昨天上午,2012年淄博市民政工作会议在此间召开,会议印发了淄博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此外,会议还指出,“2012年,将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依据‘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进一步探索建立与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新的扶贫标准相对接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孤儿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督促和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区县加大提标力度……”

  [热点一]

  城市“三无”老人将有生活补贴

  2012年,淄博将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在低保标准100%-120%之间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给予及时救助,保障低保家庭高校入学新生顺利入学。另外,大力推进“中心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打造“30分钟社区服务圈”,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探索建立城市“三无”老人生活补贴制度。深入实施孤残儿童康复行动,逐步将5岁以下贫困儿童及重病、重残、罕见病儿童和其他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热点二]

  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410元

  《淄博市民政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讨论稿)提出,健全完善以低保制度为主,以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专项制度为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到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41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不低于25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140元以上。全市大病救助水平达到人均4000元以上。

  [热点三]

  婚姻登记将全国联网在线登记

  加快婚姻、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联网在线登记、网上预约登记服务并与全国联网。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所有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全国等级标准。到“十二五”末,力争所有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3A以上等级标准。与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实现在线婚姻登记和网上预约登记,预约登记占婚姻登记的50%以上。另外,将推广婚礼式颁证服务;为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将开展婚姻家庭咨询辅导,在婚姻登记处设立社工岗位,为结婚登记新人进行婚姻家庭法律、心理咨询辅导等。

  [热点四]

  依托社区养老人和特殊儿童

  目前,淄博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202家,设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400余处,拥有养老床位2.1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1张,居全省前列。至2015年,淄博市每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33张,养老床位总数达2.5万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不少于35%。每个区县建有一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级试点建设1—2处综合性老年社区。在城市,90%以上的街道建有一所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社区居委会有一所居家养老服务站。

  计划到2015年,每个区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要同时兼具儿童福利、残疾儿童康复功能。依托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儿童之家”,将切实为留守儿童、特殊儿童提供服务保障等。

(责任编辑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