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6 10:04:23 来源:问绿网 作者:孙鹏翔 刘海波
近日,烟台开发区工商分局路南工商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商店的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一个月仍在售卖。该商店货架上摆放的“老北京蜜麻花”系列共6.5公斤,生产日期为2012年3月16日,保质期为180天,截止查获前已超过保质期30多天。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以上食品全部予以扣押,并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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