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民生互动 > 信息回复

烟台开发区工商分局查获过期食品6.5公斤

时间:2012-10-26 10:04:23  来源:问绿网  作者:孙鹏翔 刘海波

     近日,烟台开发区工商分局路南工商所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商店的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一个月仍在售卖。该商店货架上摆放的“老北京蜜麻花”系列共6.5公斤,生产日期为2012年3月16日,保质期为180天,截止查获前已超过保质期30多天。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以上食品全部予以扣押,并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在此,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预包装食品一定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尽量购买最近生产日期的食品,如发现保质期过期情况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孙鹏翔  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