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房管局下发2013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规则:每个选房家庭限选一套实物配租住房,如果有房可选,但放弃选房的,将停止实物配租资格一年。停配期间,可以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租金补贴的申请。凡已领取2013年度租金补贴的实物配租家庭,应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将次月之后的租金补贴退回。
根据房管部门发布的2013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选房规则,选房家庭应根据选房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参加选房。
每个选房家庭限选一套实物配租住房。其中,家庭保障人口2人(含)以下的限选一室户型,家庭保障人口在3人(含)以上或2人家庭中有满16周岁异性子女的可选两室户型,也可申请选择一室户型。选房顺序按摇号确定的顺序号分别进行,两室户先选房,一室户后选房。分在两室户的选房家庭若选一室户的住房,应在选房前或选房时提出书面申请,然后按已摇号确定的顺序号同一室户一起排序选房。选房家庭数量根据房源数量按一室户和二室户分别确定。
选房时工作人员将组织民众摇号排序,按照确定的顺序号唱号。三次未到场的自动排到当天选房的末位,选房结束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每个选房家庭限两人进入选房
现场。每位选房人选房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分钟,时间以现场定时器确定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