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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清查违规公务车辆

时间:2013-12-05 16:56:42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今年年底开始,我省启动对违规公务用车的清理整顿工作,目前通知已经下发至省直部门及各市。

 
  整顿公车私用和滥用军警车牌照
 
  整顿重点主要列出八项内容。这八项内容分别为: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违反中央和省公务用车编制规定,未经审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等;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违反中央和省公务用车配备标准配备车辆,违规安排和未经审批使用财政资金购置车辆,擅自变更批准购买的车型、开虚假发票购车等;违规换车和借车,利用职权或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摊派款项购车,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等。
 
  此外还有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或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公车私用,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假日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等;滥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违反规定挂军车、警车牌照等;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违反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办理非公务活动等。
 
  超编超标公车将封存上缴
 
  据悉,此番集中清理违规公车要实现"六无"目标,即:无超标超编、无违规借车换车、无摊派款项购车、无豪华装饰公车、无虚假牌照、无公车私用。
 
  清理范围包括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单位等。
 
  记者了解到,超编公车的处理方式为封存、上缴、调剂、厂家回收、公开拍卖、报废等。超标公车的处理方式为封存、上缴、调剂、厂家回收、公开拍卖、报废等。
 
  根据工作安排,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将进行审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限期不整改或存在侥幸心理、拒不落实的,报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此外还将建立通报制度,对不重视存在问题、清理整顿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顶风违纪、弄虚作假、产生不良影响等行为的要严肃处理。
 
  检察机关集中一个月 清理违规公车 豪华装饰公车 将被严查
 
  12月4日,山东省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清理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活动。从即日起,检察机关将集中一个月时间,对违规公务用车进行集中清理。
 
  会议印发了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清理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详细列出了十项违规公务用车问题,包括超编超标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使用扣押车辆、公车私用、离岗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公车、牌照使用不规范以及其他情况。
 
  "我们坚持严格政策、无一例外,彻查彻纠、一步到位,纠建并举、严防反复,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的原则。"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成波说,"清理的要求是确保实现无超标超编、无违规借车换车、无摊派款项购车、无豪华装饰公车、无虚假牌照、无公车私用。"
 
  各级检察院先自查登记,对照标准认定是否存在违规公务用车,凡存在的,首先一律封存,停止使用,然后坚决按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并在月底前处理完毕。
 
  省检察院从12月下旬开始,对市级院集中清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抽查部分基层院。各级院党组对本单位集中清理专项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全面清查违规公务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