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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交警部门加强校车管理 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时间:2013-01-24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近日,山东费县交警部门对全县136辆学生接送车实行包车到人的户籍化管理责任制,并将加大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开通学生接送车辆违法举报电话,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将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针对《校车管理条例》及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的有关要求,费县交警部门首先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外观形态、动力系统、制动系统、安全设施及轮胎磨损情况进行了逐车检查登记,建全了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由各中队与接送学生车辆的车主、驾驶员及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要求车主、驾驶员及学校、幼儿园必须做到不实施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今后将加大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违法行为,确保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对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实施交通违法的学生接送车辆,以及用“黑车”接送学生的车辆,可以拨打110、122向公安机关举报,交警部门接报后会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