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费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内新增了25处电子监控系统(包括高清视频监控系统1套),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效果。
目前,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做正式启用前的准备工作,不久即将投入使用,启动后可以非现场执法形式对处罚闯红灯、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这些“电子眼”不仅全天24小时摄录纠违,而且还具有路口监控功能,可以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取证。为此,交警告诫驾驶人员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因为安全行车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
在新交规未实施以前,对于利用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只处法律规定的罚款处罚,并不予以记分。今年1月1日起,上述形式的非现场执法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将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