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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涉嫌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 受到警方严厉处罚

时间:2013-01-27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民警在德城区火车站内发现,一位女子正在购买车票,但是出示的身份证和普通的身份证有所区别。民警上前仔细检查,发现该女子出示的身份证显示她是河北省故城县李某某,但是这个“李某某”的身份证不仅制作粗糙,头像照片模糊,而且也没有防伪标记。民警据此怀疑,该妇女涉嫌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如实李某某供述了其伪造身份证的事实。据李某某介绍,2010年她在北京打工时,因自己的一代身份证已过期,为图方便便违法办理了一张身份证,并长期使用该伪造的身份证。

    现德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予以违法嫌疑人李某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并收缴违法嫌疑人李某某伪造的居民身份证。

    此外,民警醒广大旅客,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如果身份证丢失或者一带身份证过期,应尽快到公安机关补办,不要因贪图便宜而购买、使用伪造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