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生网:首页 > 养老 > 养老要闻

张店法院加强庭前证据交换提高庭审效率

时间:2014-10-31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近日,张店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当事人对实行庭前证据交换的态度一直不是很积极,在多数庭审中,当事人的质证过程是占用庭审时间最多的环节,出庭人员都是直到开庭时才将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阅、辩别、确认,严重影响了庭审效率。
 
    针对这种情况,张店区法院通过分析问题节点、规范规则运用、创新工作方法等方式加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有效的提高了庭审效率。主要作法为:在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时,要求其把所要当庭出示的证据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复印件,并注明每份证据所要证明的观点。同时明确告知原告一定要在开庭前再一次到法庭领取对方的反驳证据。在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时,把原告提交的证据复印件及所要证明观点一并送达给被告,并告知其在规定时内间对证据的质证意见及反驳证据提交到法庭。在庭审时,对于书面质证观点已明确认可对方证据证明观点的,在庭审笔录中注明后,不再另行质证。
 
    通过实行庭前证据交换,该院在审理案件中,将原来至少需要3天的庭审时间缩短到1天,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取得了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