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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社区设卫生监督协管员

时间:2012-07-11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省卫生厅近日下发文件,提出到2013年底,在现有省、市、县(市、区)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基础上,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城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将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每个卫生监督工作站要配备4名以上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本区域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以便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按照规定,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工作站负责诊所、村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上报;按时上报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并负责取缔和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杜绝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