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7-11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省卫生厅近日下发文件,提出到2013年底,在现有省、市、县(市、区)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基础上,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城市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将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每个卫生监督工作站要配备4名以上在岗在编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本区域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以便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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