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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务员参军可带薪入伍

时间:2012-11-16  来源:问绿网  作者:问绿网

    据了解,济宁市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参军,服役期间,继续享受原单位的基本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同时享受当地入伍义务兵的优待金、退役金等待遇。退役后优先调整到重要工作岗位任职。

  据介绍,报名参军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专科毕业生不超过23周岁,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年龄截止到2012年1月1日,以本人的最高学历证书为准。

  11月25日之前,愿意报名参军的上述人员,到当地有关部门填写《济宁市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拔优秀青年到部队培养锻炼报名表》。11月27日完成资格审查。随后,当地征兵办对报名的人员单独组织体检。11月30日,济宁市征兵办组织体格复查,12月5日前完成政治审查。

  凡确定应征入伍的,符合职务晋升条件的,在办理入伍手续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在有职位空缺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入伍时不符合晋升条件,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依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和行政事业编制,除享受现役士兵津贴等相关待遇外,还享受原单位的基本工资、福利和保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