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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车辆挂牌业务

时间:2014-08-05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当事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车辆挂牌的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
  2、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
  3、购置税完税证明;
  4、购买发票(注册登记联);
  5、出厂合格证;
  6、车辆架子号码。
  持以上材料到车辆照像室将车辆照像;到业务大厅4号窗口办理注册登记审核;审核结束后到3号窗口办理微机录入;到5号窗口交纳挂牌费;到2号窗口办理号牌号码选定;到号牌发放室领取号牌;到车辆档案室领取机动车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