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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下载 该向谁收费?

时间:2013-04-26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25日,“付费下载,尊严消费”全国性公益宣传周系列活动在京启动,谷建芬、高晓松、小柯等音乐创作者,以及众多唱片公司代表、歌手纷纷来到现场,共同呼吁维护创作者权益。

 
  本次活动由中国版权协会、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全国抵制盗版联合体共同主办,活动呼吁消费者支持音乐付费下载。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人称,因为版权保护不足,创作者积极性下降,当下音乐行业面临着原创力严重缺乏的问题。作为一种重要的保护方式,音乐下载付费将得到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则认为,当下的网络环境降低了音乐作品的价格,增加了支付的便利性,人们不是不习惯在网络环境下消费,而是不习惯为音乐消费付费,这个习惯亟须培养。他呼吁,消费者即使做不到“尊严消费”,也应该努力做到“爱心消费”,出于对创作者的尊重而选择付费下载。
 
  在此次活动现场,作为国内知名的唱片连锁店,FAB精彩集团还展示了一种提供音乐下载服务的数字多媒体终端机。FAB计划于3年内在全国安装10万台数字多媒体终端机,用户可以在其连锁店通过这个终端下载正版音乐,而FAB将根据下载量与权利人进行分账。
 
  活动现场,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生知识产权宣传志愿者面向媒体庄严宣誓,承诺将积极保护权利人利益,坚持网上付费下载版权,做有尊严的消费者。除启动仪式外,“付费下载,尊严消费”活动还将举行论坛、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成果展、明星公益宣传等活动。
 
  付费下载真的可行吗?
 
  音乐付费下载的呼声由来已久,不过却总是流于“雷声大雨点小”的尴尬。尽管此次活动上各方人士信誓旦旦地再次进行呼吁,但与会者承认,此次活动的重点仍然是对个人用户进行教育宣传,而他们期待已久的音乐付费下载目前还无法真正全面实施。对此,普通乐迷也不由得要在心里打一个问号:付费音乐下载真的可行吗?
 
  免费音乐就要没了?
 
  众所周知,目前互联网上充斥着可供免费下载的音乐资源,这其中除了盗版音乐外,还有一些是由网站购买了版权之后,再免费提供给用户的。有乐迷心存顾虑,一旦真正实现付费音乐下载,会不会不仅打击了盗版者,也会使得免费的正版音乐资源无处可寻?
 
  对此,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认为,付费音乐或者免费音乐这两种方式,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可能性。在他看来,音乐下载是否需要付费,应当由相关各方共同来研讨决定,如果有网站通过付费获得版权,而且能够通过广告或其他业务来弥补其成本,那么也可以不向消费者收费,但前提是其应事先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
 
  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也表示,在当前环境下,全面实行付费音乐下载还不太可能。但他强调,政府主管部门会支持付费下载,并且通过各种活动培养消费者形成花钱买音乐的习惯。
 
  音乐人该向谁收费?
 
  音乐下载的费用究竟该向消费者收取,还是向提供下载的网站收取?在这个问题上,音乐人自己的看法也各持保留意见。
 
  小柯就认为,向网站收费要比向消费者收费更可行。“网站的数量比较少,找他们要钱比向消费者要钱更容易。”他认为,虽然国外提供音乐下载的网站是向个人收费的,但像iTunes这样的网站是没有广告的纯服务媒体,而国内的音乐下载网站往往都有广告收入,完全可以支持其盈利。
 
  而高晓松对于网站一方则持警惕态度。他表示,很多网站一旦遇到音乐版权付费问题,就会狡猾地拉上大众,鼓动用户去抵制音乐人的维权行动。他同时指出,现在版权保护的问题重点不是付费下载,而是如何解决盗版的问题。至于网站提供的音乐下载是否应当收费,则要由各家网站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来相互博弈。

    谁能最终从中受益? 
 
  据统计,目前我国音乐产业规模已经达到1000亿元,但是词曲作者和唱片公司所分到的份额不过是2%至3%,因此大大降低了权利人和唱片公司的积极性。目前,虽然有很多网站已开始注重音乐版权的问题,并在盈利模式上有了新的尝试,但小柯却无奈地坦言,自己作为创作者还未得到相关的收入。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全面实行付费下载,音乐人真能从中受益吗?对此,王野霏透露说,北京市版权部门经过调研后,起草了一个“音乐版权收入倍增计划”,该计划要让权利人的收入翻一倍,参加计划的企业或者唱片公司收入营利增加一倍,让原创音乐的作品增一倍。
 
  为实现这一计划,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局除了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版权意识,还将组建版权产业联盟,建立交易平台和正版库,让权利的流转更加规范,同时也将加强行政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并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创作、传播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