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劳动就业办公室按照开发就业、平等就业、素质就业、稳定就业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大力深化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2013年,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99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64%;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97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1%;积极扶持自主创业,全年新增创业1055人,同比增长26%,其中创办个体工商户818人、新增私营企业237家,带动就业2622人;年度职业技能培训862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3.2%。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和就业援助工作,就业困难群体就业41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6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0%。小额担保贷款中心为206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与1家小微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118万元。
2014年伊始,高青县就业办公室再接再厉,全县的就业工作又给出了喜人的答卷:全县城镇新增就业97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4206人,培训城乡劳动者1365人,为68户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72万元,带动810余人就业。
政策引领 促进企业规范用工
当前,个别企业存在着用工不规范问题,既侵害了职工权益,又导致企业自身用工不足,影响了企业的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高青县在全省创造性地实施了政策引领项目,对部分骨干企业进行规范用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招聘一人补贴1000元。
该县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遴选出发展前景广阔、辐射作用带动较强的龙头企业,这些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较好,在工资支付、劳动保护、劳动时间等方面无违法现象,职工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证2013年,高青县对当年新招工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14家骨干企业发放规范用工补贴66万元,引导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用工,推动全县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保持了骨干企业职工队伍稳定。
选派大学生进企业 解决“两难”问题
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企业吸引人才难的“两难”问题比较普遍。为解决这一矛盾,高青县制定了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优惠政策,积极促成毕业生和企业的双向选择。县人社局本着引才与就业并举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该县骨干企业膨胀升级的有利时机,鼓励骨干企业积极吸纳接收毕业生,增强后备人才储备。
该县探索实行了“选派优秀高校到企业就业享受政府补贴”的新路子,形成了“政府引领、企业联动、毕业生收益”的良好就业工作局面,为企业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促进了企业发展,调动了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积极性。
县人社局遴选了19家吸纳毕业生人数多、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具有带动作用和能够充分毕业生才干的骨干企业,涵盖了制造、化工、纺织、农业等领域,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