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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山东将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检验

时间:2011-12-15 10:50:4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齐鲁晚报

    记者昨天从正在召开的《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座谈会上了解到,目前山东省在用机动车20%超标排放,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城市空气质量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从2012年10月1日起,山东省将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

  近年来,山东省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机动车排气污染越来越严重。目前,山东省的机动车保有量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居全国第二位,今年上半年新增氮氧化物排放2.9万吨。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质量,山东省规定,有条件的城市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所有机动车全面实施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制度,其他城市自2011年10月1日起,先对新车和外地转入车辆实行,自2012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

    据介绍,下一步山东省将抓紧建设全省机动车环保检验监控平台,建成全省的环保检测网络系统,进一步确保环保检验机构检测数据质量。
 

(责任编辑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