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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属犯罪,五名嫌疑人因此获刑

时间:2014-02-18 19:21:50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昨天上午,博山区人民法院举行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公判大会,五名因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获刑。

 
  在宣判大会的现场,去年五名因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受到了三到五个月不等的法律制裁,其中一起犯罪嫌疑人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查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然达到了每百毫克342毫升,不仅严重的危害到了公众安全,因为交通事故也给自己带来了伤害。
 
  在这五起案件中,记者发现犯罪嫌疑人全部为醉酒驾驶摩托车,而近年来酒后驾驶摩托车这种违法行为逐步增多,究其原因主要还是部分驾驶人的安全观念不强。
 
  博山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翟国立:“酒后驾驶摩托车这种现象,仍然比较普遍,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印象当中,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属于严重道路违法行为,但实际上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在法律上酒后驾驶摩托车都属于管理范围。”
 
  针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联合博山区法院集中对这一批醉驾的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了公开集中宣判,在告诫市民的同时,也提醒市民不要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