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5 15:09:41 来源:光明网 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7月23日20时34分,杭深线永嘉至温州南区间,北京南至福州的第301次动车与杭州至福州南的第3115次动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导致第301次动车的第1节至第4节车厢脱轨,第3115次动车的第15和16节车厢脱轨;截至凌晨,已造成32人死亡,191人受伤,其中不少为重伤员。
2011年7月23日,铁道部的运行日志,是用301次动车和3115次动车乘客的鲜血写成的。
301次动车和3115次动车追尾脱轨的事故可以避免么?
可以肯定的说:可以。
此前,高铁曾发生列车因雷电而停车的事故。如果铁道部谨慎对待,举轻(其实也不轻)若重,认真排查,雷电导致的停车事故,当能避免。毕竟,在任何国家,寻常气候下的雷电现象,并没有成为高速列车停车事故的多发原因。况且,动车不是高铁,其运行已经有年,早就过了铁道部有关人士在高铁事故频发后才宣称的“两三个月的磨合期”。更况且,按铁道部的说法,其所掌握的高铁和动车技术,在世界上是No.1,是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如果每年都多发、频发的雷电就能够导致列车运行图的混乱,那么,这样的技术,其“高”在何处呢?
此外,301次动车和3115次动车追尾脱轨事故,还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动车车组与运行控制系统之间的通讯联络存在问题,或者是指挥调度系统的命令不灵、渠道不畅的问题。显然,在前车不论因什么原因而停车时,都应及时与指挥调度部门联系,告知其运行状态;而指挥调度部门在接获相关信息后,应该及时通知同轨运行的后车减慢速度,保持距离。如果前车没有通知指挥调度部门,问题何在?如果前车通知了指挥调度部门,那么,相应的指令是否及时传达到了同轨运行的后车?如果传达了,但却来不及了,那么,这说明铁道部的列车运行安排,没有为列车出现故障时,为同轨运行的列车留出足够的安全运行距离。无论从什么角度讲,301次动车和3115次动车追尾脱轨事故,都是铁路运输部门的责任事故。
其实,正是在经历高铁“四天三停”之时,就是在同一运行区间内,曾传来动车因一侧路基倾斜而不得不慢速通过此一路段的消息。但是,后来不见铁路运输部门对此消息有什么回应或应对措施。这种做法,这种态度,其本身就是重大责任事故的征兆之一。
铁路部门,是抗击舆论能力最强的部门之一。铁道部门的“老大”作风,在近些年不仅没有收敛,而且还随着经济发展对交通的倚重而有所膨胀。铁道部门“挟垄断以令轨道运输”,听不得异议。你说一句意见,铁道部门“反击”百句“解释”。由此,还养成了铁道部门“公关”媒体上级机关的习惯。一出问题,铁道部门不是查找自己的原因,而是马上找到媒体主管机构,期待用“一律不……”的方法来塑造和维护铁道运输部门的“形象”。但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人们都已经见识到了。这其中之一,就是昨晚发生的301次动车和3115次动车追尾脱轨事件。
301次动车和3115次动车追尾脱轨事故,如果还不能使铁道运输部门改弦易辙,放下“老大”的架子,面向公众的需求,改进自己的工作,那么,铁路运输的安全就仍然得不到保障。这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