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6 11:37:00 来源:每经网 作者:每经网
近日,国航、东航、深航、川航、昆明航等航空公司纷纷宣布,从9月6日零时(出票时间)起,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由原来的15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仍为80元每人。据悉,山航从9月5日零时(出票时间)起已按上述规则调整燃油附加费。
继国内航空煤油价格下调后,国内航空公司也于5天后纷纷下调了燃油附加费。对比8月1日燃油附加费与航油价格的“同步上调”,本次价格下调“延迟”了5天。对此,国内某航空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制定有一个过程,不可能完全同步。
变更机票差额不予退还
昨日,包括国航、东航、深航、川航、昆明航等航空公司纷纷宣布,从9月6日零时(出票时间)起,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10元,由原来的150元调整为140元;800公里(含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仍为80元每人。山航从9月5日零时(出票时间)起已按上述规则调整燃油附加费。
这是今年燃油附加费上调四次后的首次下调。
燃油附加费已下调,对于已购机票的消费者是否退还差额?昨日,携程机票业务部总监邵季红针对此介绍说,此次下调后,对2011年9月6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1年9月6日(含)后的国内客票,不退还燃油附加费差额。对2011年9月6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2011年9月6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不退还燃油附加费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