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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家电下乡活动将停止

时间:2011-09-24 11:21:23  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多家部门联合发文指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和青岛市这四个“家电下乡”政策率先实施的省市,将于今年11月30日到期停止家电下乡政策。记者提醒有关消费者,请别错过了家电下乡优惠政策的“末班车”。

  山东省自2007年12月1日期开始试点实施家电下乡补贴,随后试行了“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试行以来刺激消费成效显著,便民惠农效果非常明显。记者从财政部门了解到,自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内仅淄博市淄川区就实现兑付“家电下乡”产品共计152765台,财政补贴资金4124.38万元,拉动消费3.4亿元。群众从中得到了优惠,购买热情有了较大的提高,全区的消费市场也得到了繁荣、健康的持续发展。

  根据中央三部门的联合发文,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所有销售企业不得再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发文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户口所在地的原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含地方自主增加品种),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2012年1月6日零时,区县的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2012年3月1日零时,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也将关闭。记者现提醒各销售网点,请合理安排家电下乡产品存货量,及时做好下乡产品资料整理工作,确保在2012年1月6日前将2011年12月1日以前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及时交付财政部门审核兑付补贴。

  据介绍,为充分应对家电下乡即将结束所带来的各项工作,淄川区财政部门在积极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进一步统筹协调各个环节,认真规范信息录入系统,帮助各网点将家电下乡管理系统升级为最新版本,通过最新系统录入进销存台账,形成系统化管理,及时审核兑付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标识卡为准),最大化做到应补尽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