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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调整营业税起征点德州3.4万个体户受益

时间:2011-12-16 17:43:54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齐鲁晚报

  近日,山东省对营业税起征点做出了调整,按最高限征收营业税。记者日前从德州市地税局了解到。据了解,德州将有超过3.4万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减免税款超过五千万元。

  根据新政策相关规定,按期缴纳的营业税起征点(不含房屋租赁)调整为月营业额2万元,房屋租赁调整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调整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这也是继2006年山东省将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由1000元调整为5000元之后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据德州市地税局相关测算显示,目前全市共有40955户个体工商户。新政策自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全市不再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超过3.4万户,减免比例近9成。据估算,减免税款也在五千万元以上。

  德州市地税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加上今年以来实行的个税起征点调高、增值税起征点上调等一系列政策,都体现了国家减轻各社会群体压力,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方向。

(责任编辑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