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04 14:09:29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济南日报
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通知提出将通过完善县域金融组织体系、扩大县域信贷投放、发展县域直接融资等措施,促进县域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
山东省政府要求,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市县两级政府对此应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国有商业银行要在有条件的县(市)和重点乡镇增设具有信贷功能的营业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逐步扩大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数量,争取在2015年年底前,对我省经济强县(市)实现全覆盖;城市商业银行要按照积极审慎的原则,尽快将机构网点向县域延伸,争取在2013年年底前,在全省实现城市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全覆盖,中心城镇网点覆盖率明显提高。力争到2012年年底,新改制组建10家以上农村商业银行;到2015年年底,县(市)农村信用社改组农村商业银行比例达到80%。
此外,我省还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计划到2012年年底,全省县域村镇银行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年底,实现全覆盖。到2012年年底,要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县域全覆盖;到2015年年底,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力争达到400家以上,其中设在县(市)区域的占比要超过60%。自2012年起,对县域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的要求,农业发展银行不低于70%,农业银行不低于50%,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要逐年提高;县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贷款全部用于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