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此间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6月1日起,临沂市九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30万元。
据了解,自2000年以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按市驻地城区和县域购房两个标准设置,市直驻地城区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县域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截至2011年底,九县住房公积金余额达12.8亿元,公积金个贷余额为9.4亿元,个贷余额占公积金余额比重为73%,与全市平均值80%还有一定差距,资金供给不存在问题。据介绍,自6月1日起,九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按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确定贷款额度,但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