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游客举报灵岩寺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媒体对此也相继报道了相关消息。对此,经调查了解后,长清区物价局依法对灵岩寺景区作出处理。同时,鉴于该案已进入按法定程序处理的阶段,市物价局决定,原定于6月上旬召开的灵岩寺景区门票调价听证会延期举行。
据调查,从今年3月31日开始,灵岩寺景区将寺内私人投资建设的诸佛菩萨圣像艺术馆的票价(该票价25元/人次,实行自主定价)捆绑到入园门票中,门票实行通票,由45元/人次提高到了60元/人次,且售票时未主动告知游客有自主选择权,即不参观园内第二景区可选择45元/人次的票价。同时,景区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收费公示牌和售票窗口处无任何有关门票价格和服务内容的标示。
根据处理意见,市物价部门责令灵岩寺景区立即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公示原核批的门票价格;限5日内退还多收违法价款;限期届满未退还的,依法全部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罚款。
近日,济南市物价局再次重申,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