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东省国税局了解到,2012年,山东省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703亿元,同比增长10%,再次创造历史新高,进一步促进了山东外向型经济的平稳健康运行。
据悉,去年,国家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调整,为了让企业用好这些政策,国税部门在确保退“安全税”的前提下,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进度,将退税款及时足额地退还给企业。山东省国税局将生产企业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到县(市、区)局,进一步简化了退税审核程序。
此外,对高新技术产品和规模大、信誉好的出口企业,依法试行凭电子信息退税,对农产品、纺织产品等企业,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接单、优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