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制定廉租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廉租住房的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中多层住宅物业费的基准价格为0.4元/平方米-月。
济南市规定,廉租房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收。基准价格:多层住宅0.4元/平方米-月,可上下浮动5%;高层住宅0.7元/平方米-月,可上下浮动5%。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内经营、办公等非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双方合同约定。
此外,规定指出,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小区,应通过招标公开选聘物业服务单位,提供的物业服务不低于济南市有关规定确定的三星级标准,招标价格与政府指导价的差价补贴在廉租住房维护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