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布的《关于山东省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邀请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局、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仔细解读。
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总量规模偏小、结构层次不优、创业创新活力不足、市场竞争力不强,与经济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仍是全省经济发展的“短板”。为促进全省服务业加快发展,“一行四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意见》。
提高中小微服务业企业
贷款可获得性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肖龙沧表示,山东目前存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服务业落后,中小微服务业企业竞争力不强,服务贸易发展不足等薄弱环节,《意见》对此作出了针对性安排。
在农村欠发达地区,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基层网点建设,增强网点辐射力。据山东银监局副局长解晓非介绍,我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达74家,覆盖16市71个县级经济区域,机构总量居全国第一。
在中小微服务业企业方面,提高中小微服务业企业贷款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明确,对支持涉农服务业和小微服务业企业力度较大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提升信誉度、降低财务成本。山东银监局把对中小微企业服务情况与准入挂钩,推动城商行按照深耕本地、紧盯小微、突出特色的要求转型发展。截至2013年,我省城商行县域覆盖面达90.8%。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如果不是出于主观故意,而是由于客观条件变化形成了不良贷款,在问责上适当宽松。
在支持涉外服务业方面,简化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银行审核流程;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订单融资、发票融资、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金融机构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支,原则上可不审核单证。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统计,此类业务约占我省服务贸易业务总量的88%(按笔数统计)。据悉,2013年我省发生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约19万笔,总额103亿美元,涉及1.4万多家企业。
17.4万户中小企业
有了“信用身份证”
健全完善的征信体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和服务业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进更多信贷资金流向服务业。《意见》提出,加强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数据库建设,促进信贷资金向信用状况好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流动。截至2013年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共为全省17.4万户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累计融资金额达3265亿元,大部分为服务业企业。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等,目前,全省已有40家此类公司接入征信系统。
支付结算服务对物流等服务业发展至关重要,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效率能显著增强这些企业的竞争力。对此,《意见》倡导创新支付结算产品,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结算方式。截至2013年末,全省累计发行银行卡2.8亿张,拓展特约商户45.7万户,布放ATM机3.7万台、POS机54.2万台。电子商业汇票贴现金额稳居全国首位,承兑、再贴现业务量居全国前2位。全省农村地区手机支付用户达1230万户,累计处理业务1.44亿笔、金额2558.3亿元。
此外,为了切实维护服务业客户权益,《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原则,对服务业客户开展优惠服务,减费让利。对于小微型服务企业(除银团贷款外),严禁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杜绝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和不合理收费等行为。
发展服务业小微企业
信用保险
《意见》鼓励开展政银保业务合作,发展服务业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为服务业企业提供增信服务。同时,创新保险产品,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医疗、教育、旅游、物流等行业推广责任保险。
据山东保监局副局长姚飞介绍,保险机构已在济南、潍坊等地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试点,主要承保对象为餐饮服务业。旅行社责任险保费收入801.7万元,为旅游业提供了42.4亿元的风险保障。围绕临沂物流基地建设,积极研究开展物流责任险,对临沂物流企业定向提供综合保障服务。
我省保险业还积极发展信用保险,促进流通贸易发展。2013年,全省信用保险保费收入6.3亿元,赔款支出4.8亿元,提供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便利200亿元,支持出口外贸1583亿元。去年10月启动内贸信用保险工作以来,我省内贸信用险签单20余笔,保额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