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长,山东将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强化对县域和农村的信贷资源配置,不断提高县域存贷比和涉农贷款比例,确保涉农信贷投放总量持续增长。
不仅如此,还将鼓励银行机构完善涉农信贷机制,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强化绩效考核,激发涉农信贷服务内在活力。推动县域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断提高涉农小微企业、农户贷款以及担保业务占比。
《意见》指出,山东将实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加大ATM机、POS机等自助机具布设力度,加强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应用和支付清算系统建设,推广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工具,力争2014年年末实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或手机支付业务行政村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