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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局公布2013年济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人员年平均工资

时间:2014-06-10 16:17:08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山东省济宁市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济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年薪4.6487万元,与2012年的平均年薪的4.3625万元相比,增加了2862元。
    19个行业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调查对象为辖区内的非私营法人单位,统计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共分19个行业。”昨日,市统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9个行业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统计对象除了在上述单位工作在岗职工外,也包括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岗职工是指在以上单位工作,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调查对象是城镇非私营企业,所以计算出来的平均工资高一些。“交完所得税、扣除完保险和公积金后,实际领到手的会少好几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