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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头镇“一事一议”惠泽民生

时间:2013-04-26 13:41:36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王鹤南,高洁

     今年以来,高峰头镇切实做到把好“五关”确保“一事一议”各项工作惠泽民生

 
     一是把好招投标关。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和“四议两公开”等有关程序,在项目实施相关村召开群众代表会,对工程投资项目、内容、金额进行表决,无异议后,在镇、村两级公开栏将招标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在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项目投标。
 
    二是把好“议事关”。在议事阶段,坚持先议后批、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确保“一事一议”资奖补资金投到明处、用到实处、收到益处。为调动村干部及村民兴办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该镇坚持做到议前公开、议中公正、议后公示,未经村民议事和未公示的项目,坚决取消申报资格。
 
    三是把好审批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实施项目界定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村庄道路硬化、文化设施建设、饮水安全等民生问题。该镇从确定试点资格,到拨付奖补资金,严格执行“三个相符”原则,即:实际建设项目与申报奖补项目相符;实际筹资额度与筹资方案相符、实际投入额度与工程决算相符。对达不到“三个相符”的项目,取消或扣减奖补资金。
 
    四是把好质量关。在项目施工阶段,镇经管站、财政所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奖补项目“三级验收”制度,首先由“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村村民选出觉悟高、素质好、品德优的群众代表组成质量监督小组,对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然后,由镇相关部门自行进行查验,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申报验收。最后,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专业人员再进行实地验收,层层确保工程质量。
 
    五是把好财务关。严格落实资金监管制度。镇财政所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三方验收结果、审批意见,由镇财政所拨付到相关村,并实行全程监控、跟踪问效。严格落实村务、财务两公开,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进行公开,奖补资金实行报账制,实施财政专户管理。对于筹资、捐资等其他资金,由村民理财小组负责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并及时公开项目概算、筹资捐资情况以及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是把好验收关。在验收阶段,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及考核办法》进行验收,项目竣工后,镇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涉及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验收。做到建成一个,验收一个,并将验收结果第一时间在相关村张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再进行资金拨付。镇经管站将每一笔完成的“一事一议”项目,登记造册,建立镇、村项目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有证可询、有章可照。
 
    据了解,该镇共申报项目13个,其中村级道路维护和修建 8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4 个,路灯亮化项目 1个,总投资528 万元,其中群众筹资 264万元,争取财政奖补资金 264万元。 目前,13 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正在有序实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