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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时间:2014-04-27 10:16:46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近日,为保障我市城乡特困居民的基本生活,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在连续多年提标扩面的基础上,今年我市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
 
  据悉,今年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200元提高到2455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41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700元提高到31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42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