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枣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398元,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3342元,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快于城市3.8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枣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7%,达到7398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7%。工资性收入仍是城市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达到13.5%,快于城市3.8个百分点,达到3342元。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2.4%。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之比由去年同期的2.29:1缩小至2.21:1。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06元,同比增长11.6%,占人均现金收入的48.0%;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1525元,同比增长14.7%,占人均现金收入的45.6%。换句话说,打工的收入继续超过种地的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中占比最大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