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记者从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枣庄市正式发布文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每月最高缴存2250元,最低为每月120元至136元不等。
枣庄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照缴存比例不低于工资额的5%、不高于12%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为2550元/月(单位、个人各1275元/月),较上年增加228元/月。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为:市中区、滕州市136元/月,增加14元/月;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120元/月,增加12元/月。据了解,枣庄市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