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海洋局已经批准在长岛开发建设国家海洋公园,努力实现自然资源保护与旅游经济开发双赢。
据悉,长岛国家海洋公园将分为重点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适度利用区3个功能区。市海洋与渔业局环保科工作人员杜娜说:“海洋公园是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一种,是为了发挥其生态旅游功能,在特殊海洋生态景观、历史文化遗迹、独特地质地貌景观及其周边海域划定的一种海洋特别保护区。长岛国家级海洋公园是以“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岛”为目标,提升长岛的滨海休闲、旅游功能,引导保护性生态旅游项目建设,保护其中独特的原生态环境、野生动物栖息地、多样性的海洋生物和岛屿岩礁群等。”
此外,长岛国家海洋公园的建设,将以“有效保护、适度开发”为原则,把整个长岛建设成为集生态保护、生态旅游、科学考察和资源适度利用的综合保护区,发挥其重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杜娜还介绍说:“我们将在规划、体制、资金、管理等方面给予海洋公园建设一定的支持和扶持,对人为活动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控制,保护和新建多样性的海洋生态环境,提升长岛及附近海域的生态承载力以及综合生态效益,实现海洋生态与滨海旅游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