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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民警计算“打架成本”制止殴斗

时间:2010-10-24 15:24:44  来源:兖州市大安派出所  作者: 赵西伦 陈德运

    “打架斗殴”是较为普遍的一种违法犯罪,如何较好地减少这一类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兖州大安派出所将该类违法犯罪造成的影响以及对本人造成的“违法犯罪成本”进行“核算”,算出了“细账”,制成了宣传材料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有效降低了发案率,促进了辖区稳定,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大安派出所将《打架成本公示》印制成通告在普法宣传栏、集市及主要路口进行张帖,印制成宣传单页放置在户籍室、警务室和首席民警值班台供群众索取;同时制作成卡片,在责任区民警进村入户时随时发放到群众手中。今年以来,共张贴通告6000张,印制单页20000份,发放卡片10000份。这一普法形式收到了良好效果,大安辖区1-10月份受理的打架斗殴行政案件较往年同期下降近三成。

           

     附:打架成本公示

    “打架”在法律上称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微伤即构成行政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一般给予行为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致人轻伤、重伤的即构成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由于殴打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民事赔偿。所以,“打人”是一种即会受到剥夺人身自由又会受到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其违法成本是高昂的。现结合本辖区办案实践,将此种行为的违法成本公示如下:

    殴打他人=10日拘留+500元罚款+1500元医药费+300元诉讼费+10日拘留少挣的400元工资(以日均工资40元计)+因打人违反厂规被处分或开除+影响子女参军或上警察学校的政审+个人信用度的降低+……

    都说“该出手时就出手”,民警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居民“该出手时慎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