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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高烧”要注意为困难群体“解渴”

时间:2011-08-13 10:03:43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健

成都市民吴敏近日发现自己的低保账户里多了一笔收入:135元。这是成都市日前首次启动的“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为其发放的4至6月价格补贴。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启动了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在CPI数据“高烧不退”的背景下,此举为低收入群体送去了“解渴”之水。

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日益突出。然而,由于低收入群体对物价上涨较普通人群更加敏感,物价的持续上涨可能对这些困难群体的生活带来更多不利影响。如何在现行最低生活保障及“静态”的临时性补助基础上,根据物价形势适时、“动态”调整补贴标准,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就成为进一步筑牢社会稳定“安全网”、持续改善民生的迫切需求。

通过补贴与物价“挂钩”的方式,对低收入群体加大生活保障力度,有助于提升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在财政支出“边界”合理界定的基础上,此举不但丰富了社会保障的形式,而且运用多样化的手段,有效化解了物价上涨和通胀预期对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可以更加及时地消解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

更应当看到,对困难群体提高补贴,固然好处颇多,却依然不过是“治标”。稳定货源、坚决打击“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现象,维护市场秩序,完善价格预警机制,降低通货膨胀预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平抑物价才是“治本”。

特别是针对低收入群体重点关注的食品消费市场,有关部门应强化“菜篮子”“米袋子”保障能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确保困难群体“吃饭”不出现问题。对于水、电、气等政府制定价格项目,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分寸,对已经确定的提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

在此基础上,还应当设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诸如“工资不涨,物价猛涨”、“收入未涨,物价先涨”、“工资和物价就像眉毛长不过胡子”等现象,也许是人们不甚恰当的比喻,却客观地反映出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心态和诉求,不可不认真对待、解决。

有关部门可以针对低收入群体的特点,在促进家庭成员灵活就业、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调高保障待遇等方面,对困难群体加大帮扶力度。并且通过促进工资集体协商等措施,建立工资的合理正常增长机制,增加他们的收入,使之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得以增强、生活得以改善。

不仅仅是低收入群体,对于普通公众来说,物价上涨同样会使人们生活压力增大。人们期待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平抑物价、完善社会保障、分配好财富“蛋糕”等方面,拿出更多的惠民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