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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市场不应该有两种房

时间:2011-11-12 10:33:52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乔 杉

  小产权房的归属问题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热点。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11月10日《京华时报》)

  “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公众买了小产权房也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别买。有点奇怪的是,这边不能买,那边买者众,小产权房从来不缺少买家。这些买家当真不知道政策吗?小产权房对城市居民而言,不仅产权没有保障,就是质量和配套也没有保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还不是商品房高价惹的祸。

  鉴于商品房高于公众承受力的实际,“不得登记发证”的琵琶再弹,只不过是给小产权房增加一点弦外之音,根本不足以改变小产权房存在以及有人购买的现实。

  一直以为,小产权房的存在极大地考验着管理智慧。字面上理解“小产权房”很有意思。“小产权”,毕竟还是有点产权,只不过产权相对小一点儿(事实也正如此,它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而这相对于租房无产权,毕竟能给人更多心理安慰吧?就在这两天,面对房价下跌业主抗议,有关方面一直说要尊重契约。说起来,城市居民买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但小产权房的交易也是一种契约关系,难道这种契约精神不需要维护?

  登记不登记,小产权房都在那里。这就是诡异之处,既然不让城市居民买小产权房,那为什么允许它存在呢?高房价背景下,不妨想想,如果没有小产权房,所有购房者都拥入商品房市场,那现在的房价是一个什么状况?只能是,买不起的人更多,调控的难度更大。

  “小产权房”为何如此便宜?据业内人士介绍,“小产权房”由于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等成本,且没有缴纳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费,即使以城市商品房价格的30%出售仍有很高利润。这简直比经适房还要“经济适用”。换一个思路,如果把保障房的思路往这里延伸,政府让出地价、税费,开发商少些公关、让些利润,那每年不是陡添出若干保障房吗?那整个住房体系,不就往公正方向大大进了一步吗?

  同一个市场不应该有两种房,产权没有大小,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对于小产权房,要么与商品房一视同仁;要么按照保障房的思路,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