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8-27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崔荣杰
据悉,根据市政府令要求,结合公积金贷款职工的举报,该中心近日经实地调查,对不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对公积金贷款优惠幅度小的两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查处,并收到了良好效果。
由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工业南路西段某项目在具备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购房者购房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令很多购房者很是为难。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前几天接到职工投诉后,立即向济南市建委通报情况,在市建委向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后,该企业次日上报了整改意见,目前已经开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于省城南外环的另一家大型楼盘则对商业贷款客户和公积金贷款客户的购房优惠折扣不同。在售房现场的公示牌上虽进行了明码标价,但同一套住房用商业贷款和用公积金贷款经打折后分别定为两个价格,商业贷款售价比公积金贷款售价低近100元/平方米。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后,该公司更换了售楼现场的公示牌,实行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房、同价、同优惠的政策,这将方便市民购房并有权优先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是新办法施行后首次实施处罚
记者了解到,2011年7月1日起,济南市开始施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其中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企业应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便利。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企业阻止或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新的管理办法实施前,济南也曾对相关违法楼盘进行过查处,但这次的查处是济南市新的公积金管理办法施行后,中心首次依据新办法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依法查处,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后将严查不配合公积金贷款房企
据介绍,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颁发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并加大对不配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房地产企业的查处力度。
今后凡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符合按揭贷款条件而不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高于商业贷款售价、拒绝、误导客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及时把有关情况通报给市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将责令违规企业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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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为啥不受开发商待见?
为何开发企业要将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区别对待呢?据一家楼盘的资深营销负责人李先生介绍,这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原因。
一个方面是在不少开发企业看来,商贷相比公积金贷款,无论是在办理手续上还是资金到位等方面都要简单和快得多,这对于目前急需资金的开发商来说,看得更重。
而另一方面的原因,则可能来自银行方面。开发商开发项目需得到相关银行的贷款支持,一般来说,开发商要把业主的按揭贷款放到项目贷款行放行,如果个别开发商对银行方面资金比较依赖,就会采取一些“办法”尽力左右业主办理贷款的方式。而对于银行来说,相比“代发”的公积金,自家银行的商业贷款肯定是更好的选择。“个别楼盘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购房者有权选择何种贷款方式。”
楼盘不让用公积金贷款该咋办?
据悉,目前济南市公积金已经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市民如再遇到上述情况,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或拨打81959399电话投诉,公积金中心将先劝阻开发商,如不改正,将向建设部门进行举报,由建设部门作出纠正和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日前,省城有两家楼盘因违反济南新实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而被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处。记者了解到,这是自7月1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实施以来,首次对查处违反公积金使用办法楼盘进行依法查处。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处两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