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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开罚单 查处“拒绝”公积金楼盘

时间:2011-08-27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磊

         据悉,近日济南俩楼盘因拒绝公积金贷款或以差别优惠的形式限制公积金贷款被查处。这是自7月1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批因违反公积金使用办法被查处的楼盘。

  “拒绝”方式:一个不办理,一个差别优惠

  近日,有市民向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称,在购房过程中,因选择了公积金贷款,而遭到工业南路西段一楼盘开发商的拒绝。随后,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楼盘进行了调查,经查明,该楼盘在具备住房按揭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违反了7月1日最新施行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济南市建委通报情况,在建委向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后,该企业次日上报了整改意见,目前已经开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同时,在济南南外环某大型楼盘,开发商对商业贷款客户和公积金贷款客户的购房优惠折扣不同,在售房现场的公示牌上明码标注了同一套住房用商业贷款和用公积金贷款经打折后分别定为两个价格,商业贷款售价比公积金贷款售价低近100元/平方米。

  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后,该公司更换了售楼现场的公示牌,实行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房、同价、同优惠的政策,方便市民购房并有权优先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何拒绝?开发商回笼资金驱使

  为何开发商频频拒绝公积金贷款?据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许多开发商认为,与普通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比较繁琐,审批所需时间长,而多数开发商对回笼资金速度看得很重。  
  而在日前召开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公积金贷款时限问题,新办法对15个工作日时限进一步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受托银行、公积金中心报件、审批拨款以及发放贷款的确切时限,不存在拖延放贷情况。

  记者了解到,在《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颁发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济南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并加大对不配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房地产企业的查处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企业阻止或变相阻止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
  据称,今后凡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符合按揭贷款条件而不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高于商业贷款售价、拒绝、误导客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将及时把有关情况通报给济南市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部门将责令违规企业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