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04 来源:中国山东网 作者:中国山东网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得以不断发展,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农村的面貌也随之焕然一新,许多农民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楼房。看着一座座新楼拔地而起,村民除了高兴,对农村拆迁政策和房价等问题还存在疑问。为解答村民的疑问,记者就此采访了桓台县马桥镇政府和祁家村村长。
房款逾期不交罚款10%?
祁家村村民向记者反映拆迁原有房子后买了村里的新房,规定一次性交齐房款,且仅有十几天的时间,逾期不交罚款10%,“老百姓哪能在这么短时间内一下子拿出十几万来啊”,村民无奈的对记者说。
就此,记者联系到了祁家村村长,张村长称村里没有房款逾期不交罚款10%的相关规定,“以前村民承包投资建设的楼房需要一次性交清房款,但现在村里出售的房子都是由镇政府出资,所以房子价格与交钱期限等都与村无关,村完全是按镇政府规定办事。”
为证实此事,记者联系了桓台县马桥镇政府,“祁家村目前出售的房子是由镇政府投资建设的,但镇政府并不直接经营房子,祁家村将建房的成本交给镇政府,如何收钱由村自行规定。” 负责新农村建设的一崔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0年之前祁家村出售的14栋房子由村出资建设,之后的10栋楼房由马桥镇政府出资建设。”
村民签完合同才公布每平方米价格?
对于村民反映的签完合同后才公布平方米价格,马桥镇负责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人员予以否认,她对记者说:“由于工钱和材料钱的上涨,马桥镇政府于2011年1月21日下发了房价上涨通知,并非签完合同后才公布房子价格。”
为何村建楼房与镇政府出资建的楼房价格不同?
据村民反映,祁家村旧房改造后,村里和镇政府分别盖了一批房子,两者相比,镇政府的房子优惠明显多于村建的房子。
对此,马桥镇政府一位姓边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镇政府建的房子在价格方面确实优惠一些,但这属于‘合村并居’,即把几个村的村民安排到一个地方,所以村民可能需要搬离原来的村。”
农村拆迁政策由谁制定?集体产权房有无保障?
据桓台县马桥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桓台县马桥镇各村房屋拆迁及购买新房政策由马桥镇统一制定,目的是腾空原有土地,最大化的节约土地。
至于集体产权房有无保障问题,工作人员说:“村民新购买楼房的产权与以前的宅基地产权一样,村里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村民购买房屋时需要与村里签定合同。”
编后:
镇政府出资建房也好,各村出资建新房也好,目的都是让村民过上好日子,希望当地政府和村委会能够关注村民的这些疑问,真正让村民在新房里住的舒心。记者将就此事继续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