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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拖欠民工工资的26家建筑企业

时间:2013-07-20  来源:山东民生网  作者:山东民生网

     昨天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联合下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有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案件处理意见的通报》。

 
  据介绍,2013年1—2月份,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受理建筑农民工因拖欠工资集体上访63批、1013人,同比分别上升75%、70.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受理此类集体投诉120批,涉及6877人,同比分别上升62%、88%。尤其是省"两会"召开期间,发生多次较大规模农民工围堵省委、省政府投诉上访案件,对于社会稳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两次召开会议研究,组织开展了建筑劳务人员欠薪上访问题专项督察,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动机制。
 
  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管局对投诉上访案件进行了调查、汇总、分析,认为较大规模投诉上访案件多发,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要求使用具有法定资质的劳务队伍有直接关系,同时部分企业有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行为。
 
  为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将对有关被投诉建筑施工企业的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一、停止建设工程投标资格1家:
 
  江苏青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承建滨州魏桥创业集团滨魏高层一期住宅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造成大规模上访。上访案件发生后,该公司拒不配合,导致农民工长时间围堵党委、政府,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社会影响恶劣。经研究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停止其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二、暂停三个月建设工程投标资格5家:
 
  东阿劳服建安公司、东阿联谊建筑安装公司、江苏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登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5家企业,有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违法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等行为,导致农民工因拖欠工资集体上访,长期滞留党政机关办公场所,严重影响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极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对上述5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暂停其在山东省范围内三个月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三、通报批评20家:
 
  山东中飞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金润建设有限公司、青岛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鲁中建设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辽宁光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建工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国信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建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凯盛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浙江中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天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华景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金鸟有限公司、湖南第六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以上20家企业,未及时履行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发放"总承包单位负总责"的规定,导致出现较大规模上访,虽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解决,但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定在山东省范围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