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28 来源: 作者:梁孝臣 杨国林 宋文文
五一将至,又到了各大商家毕其功于年终大促销这场战役上的时候了。赠品营销作为商家屡试不爽的促销手段,又要在这场战役上粉墨登场了。与此同时,消费者不得不警惕这赠品营销背后的陷阱。
前几天,青岛市民张女士和朋友一块去李村商圈逛街,路过一化妆品店,见其门口标示着“凡一次性购买本店商品满1000元,可免费减肥10次。”的广告。张女士随即和朋友进店消费了1000多元,由此就得到了一张商店赠送的免费减肥卡。昨日她把减肥卡送给好友,并陪好友一起去减肥,可减肥中心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们,用此卡只可做局部减肥,腿部、腹部、颈部和脸部任选其一,如果做其他部位减肥还需另外花钱。但在张女士所得的减肥卡中,并没有明确标注这项内容,只印有“本赠品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店所有”等字样,商店的服务员也未加任何说明。张女士无奈,将此事诉至青岛市李沧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李沧区消协人员找到该商家,指出其做法实际上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费者因此没有了知情权,并提示商家今后在送这样的赠品前,有义务告诉消费者赠品的使用范围、人员限制等信息。最后经消协人员调解,商家同意给予张女士全身减肥10次。
在此,青岛市李沧区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获得赠品时,要多留意细节,如赠送哪些项目、有没有时间限制、赠品使用是否受地域限制、人员限制等,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内幕,消费者最好不要接受这样的赠品,以免上当受骗。